发布时间:2024-11-10 03:06:19 来源: sp20241110
记者从天津市住建委获悉,天津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公告,就《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配租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该通知,公租房项目配租方式由摇号配租调整为轮候配租。
申请家庭根据家庭情况和登记轮候情况获得综合评分,各公租房项目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为申请家庭分组确定配租对象和配租排序。本通知适用于位于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范围内的,由本市集中筹集的公租房项目(暂不包含西青大寺新家园公租房项目)。在《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有效期内的家庭,可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轮候。
按照申请家庭总年龄、成员人数、未成年子女数、享受租房补贴情况、优先保障情况以及登记轮候情况为申请家庭赋分,以资格审核时各项赋分之和确定综合评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保障对象优先安排的规定,确定优先保障情况分值为50分,其他情况分值为10分至15分。
申请家庭可通过公租房登记网站、“天津住房保障”App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公租房项目登记和变更的操作。 【编辑:何颖】